关于规范监理合同盖章的通知
- 分类:通知文件
- 作者: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0-11-05 14:51
- 访问量:
【概要描述】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合同管理,减少合同实施中及后期监理服务纠纷,规避因合同签署、审查把关不严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风险,现就监理合同收件盖章要求进行通知。
关于规范监理合同盖章的通知
【概要描述】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合同管理,减少合同实施中及后期监理服务纠纷,规避因合同签署、审查把关不严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风险,现就监理合同收件盖章要求进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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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公司、事业部(项目部)、直属监理部:
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合同管理,减少合同实施中及后期监理服务纠纷,规避因合同签署、审查把关不严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风险,现就监理合同收件盖章要求通知如下:
1、空白合同将拒绝予以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;
2、工程概况内容需填写齐全,工程规模及工程投资额务必填写完善,以便公司业绩录入;
3、签约金额需如实填写,以便公司业绩录入;
4、监理期限需以年、月、日形式明确进场时间、服务结束时间,避免后期服务纠纷,及便于非监理人责任而延期服务索赔监理费用或防止反索赔;
5、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;
6、合同份数请使用大写(如一式捌份,双方各执肆份);
7、明确监理范围及内容;
8、明确监理酬金的支付时间、方式、比例或金额;
9、明确合同变更(工程延期、工程量增加)即附加工作、正常工作酬金计取方式;
10、监理人的违约责任条款关于赔偿金的约定请务必慎重,通用为:赔偿金=直接经济损失×正常工作酬金÷工程概算投资额(或建筑安装工程费),若签订此条请一律补充:“不超过监理费总金额(并扣除税金)”;
11、补充条款若有约定,请务必慎重对严重不利于监理单位利益的违约罚款的条款。
履行监理合同是公司、分公司、项目部及各负责人的责任与义务,因此各分公司、项目部应严格合同签署与审查,交回公司办公室盖章时,招标项目请同时将中标通知书一并交回公司。公司的合同审查由合同部(合同部负责人:杨露,电话15881111714)初审(30分钟为限)签字、总经理办复审(30分钟为限)签字后,方可盖章。合同双方盖章后,请各分公司、项目部及时将合同返回公司存档,以便后续开票工作顺利开展。请各分公司、各项目部支持并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!
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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